莱克大厦-招商中心

上海园区招商办公室

联系人:梁经理

联系电话:150004563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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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解放日报·上观新闻互动平台收到了市民赵女士的留言。她表示之前在微信兼职群里看到了一则招聘模特兼职的广告,广告中的高薪信息吸引了她,于是她报名应聘。然而,当她去普陀区曹杨路1040弄2号12层南部A室参加面试时,公司告诉她入职需要一张“模特介绍卡”,并要求她自费到指定的拍摄机构拍摄制作。赵女士花费了8000元之后才发现,几乎没有接到任何工作机会,公司一整年只给她分配了两三个象征性的拍摄活动,总共赚了400多元。

在百度贴吧上,也有许多网友分享了类似的经历。有一位网友表示自己花费了10800元,期望所谓的“总监”能够按照承诺安排“最贵最高档”的拍摄任务,但最终却发现这个所谓的任务只是一场空欢喜。

这背后,是否也隐藏着一些欺骗人的手段?

模特行业并不仅仅局限于特定的长相和年龄。事实上,现代的时尚界越来越注重多样性和包容性,因此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模特。

无论你的长相如何,都有可能成为一名成功的模特。时尚界对于不同种族、体型、年龄和外貌特征的人都有需求。有些品牌和设计师专门寻找与众不同的面孔,以展示他们的独特风格和理念。

此外,年龄也不是成为模特的限制因素。无论你是年轻人还是年长者,都有机会在时尚界中获得成功。许多品牌和设计师都在寻找能够代表不同年龄段的模特,以展示他们的产品在不同人群中的适用性和吸引力。

因此,如果你对成为一名模特感兴趣,不要让自己的长相或年龄成为阻碍。相信自己的独特之处,展示自己的个性和魅力,你就有机会在模特行业中获得成功。

1月3日,我尝试在“58同城”找工作平台注册了账号。首页上显示了几条“招聘模特”的信息,其中一条薪酬一栏标注每个月可以拿到8000元至15000元。我浏览了这条信息后不久,我的账号收到了几条信息,是刚刚那条信息的招聘方“上海韦娱文化传媒”的主管邓经理发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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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邓经理表示“无论有无经验,都欢迎报名”。

邓经理表示,他们正在上海静安招聘各种风格的网拍模特,包括新人。他们并不要求模特有高颜值,还提到了一些不需要露脸的拍摄岗位,比如手模、脚模、局部拍摄。他们欢迎中龄、大龄和大码模特前来应聘,工作时间灵活,工资日结。无论有无经验,都可以报名参加拍摄,而且拍摄地点会尽量就近安排。这些优势让人们对这个职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邓经理在信息中直接将自己的微信号发送给记者,希望记者可以通过微信与他沟通。记者直截了当地告诉邓经理自己长相一般,但邓经理却表示“可以的”。他要求记者发送身高、体重和一张照片,并表示满足条件后,发送了一个地址,约定当天下午面试。

这家位于上海静安区恒丰路357号的韦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位于一座商务写字楼的1508室。然而,与其他公司不同的是,1508室的门上没有标明公司名称,也没有在写字楼的名牌上找到该公司的名字。当我乘坐电梯上楼后,发现1508室门外也没有任何标识。唯一能看到的是前台上写着“模都传媒”四个字,与韦娱并没有直接关联。我向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公司的名称,她似乎记不清楚,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,她说:“就是网上招聘信息上写的那个公司名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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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“韦娱”前台。

公司的装潢非常简单,只有一间大房间和四个办公室。大房间非常宽敞,墙上挂着一些装饰照片,墙角摆放着三张桌子,每个桌子上都摆放着一本时尚杂志。此时,已经有五个人坐在桌前,看起来他们在等待面试。办公室分为“艺员统筹”、“市场部”、“总监室”和“策划部”等不同部门。在“总监室”和“策划部”里,各有一人躺在椅子上刷手机。前台接待员领着记者进入了“艺员统筹”房间,并递给记者一张“艺人个人资料”表格要求填写。表格的左上角手写着一个名字,表明这是邓经理推荐的应聘者。然而,表格中并没有提及任何公司的名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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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求职者需要填写一份个人资料表格。

在大厅里,人们依次进入“市场部”进行面试,每个人大约需要半小时的时间。在等待的过程中,一位个人资料表上写着57岁的大姐也前来应聘。我走上前与她聊天,她告诉我自己是在赶集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。她非常担心自己年纪大了,可能无法胜任这个工作。我立刻安慰她,告诉她不用担心,“摄影机构”会教她如何摆动作、如何拍照,年龄大也可以当模特儿。我特意拿出一本时尚杂志,展示了其中一页银发老人的模特照片。看到这些,大姐似乎才放下心来,找了一张桌子坐下,等待着面试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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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前来应聘的年轻女士正在专注地填写个人资料表。

在入职之前,公司要求员工拍摄一张“形象照片”,以便在公司内部使用。这张照片通常用于员工名片、公司网站和其他宣传材料上。为了确保照片的质量和一致性,公司会提供专业的摄影师和拍摄设备。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覆盖拍摄和后期处理的成本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展示公司的专业形象,并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
一个半小时后,记者终于轮到了他的面试。前台将记者的“艺人个人资料”送进了市场部办公室,并邀请记者进来面试。面试官是一位约莫三十多岁的女性,她坐在“市场部”桌子后面,桌子上放着一台电脑、几本杂志,还有一沓厚厚的A4纸。第一行居中写着“委托拍摄确认书”。

在简单聊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后,她让记者站起来看看身材。尽管记者穿着长款棉服,无法看出身材的细节,她仍然表现得很满意。她看到记者的工作经历和演艺经验一栏完全空白,却并不在乎地说,公司会教你工作方面的技巧,比如如何摆pose,如何拍摄一件衣服或一顶帽子,他们会在现场指导你。面试官表示,这个职业的回报非常丰厚,按天付钱,每天都会有拍摄任务,收益在200元到800元之间。如果参加T台走秀,一场就可以拿到1000元。而且,这个工作可以全职或兼职,时间非常自由,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接任务。

转而谈到另一个重要的问题,她提到,如果通过面试并成功获得工作机会,她会需要一套专业的“形象简历照片”,就像艺术照一样,通过专业的化妆和造型来拍摄,以展现出更专业的形象。记者追问道:“公司不会提供形象简历照片吗?”她回答说:“如果你已经有了合适的照片,那就不需要再拍摄了。但如果没有的话,公司会提供一个平台,但不会免费提供拍摄服务。”记者进一步追问:“那我需要自己去找一家拍摄公司吗?”她回答道:“你可以选择在我们这里拍摄,但是拍摄是需要成本的,所以需要你自己承担费用。”

在后半程的面试中,主要讨论了拍摄“形象简历照片”的事项。她非常详细地介绍了拍摄这些照片的细节,包括需要准备三套服装,拍摄正面照、侧面照和全身照,可以选择休闲或者韩版等不同风格。她坦率地提到了第三方摄影机构的收费为2000元。

面试官强调记者形象气质符合公司要求的,因此才安排接下来的拍摄和入职。他还提到,一旦资料准备好,公司将会提供一份给我,这份资料将为我提供长期的工作机会。

对于想要入职的人来说,提供一份“形象简历照片”是必须的,尽管这可能需要花费数千元,这让人有些为难。但是,记者表示他对入职很感兴趣,愿意提供所需的照片。

无法保证拍照后能立即接单,我们不承诺这一点。

看到这一情景,她从一叠A4纸中取出一张纸,上面写着“委托拍摄确认书”。她在费用栏上填写了2000元,并将纸递给记者,要求记者在上半页写下“本人已阅读”并签字。面试官从桌子后面拿出一个收款二维码,要求记者支付一部分钱作为定金。记者支付了150元,并扫描了二维码进行支付。然而,收款方并非韦娱,而是一家名为“伯乐韦文化传媒公司”的注册地址位于奉贤区南桥镇的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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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委托拍摄确认书中只有记者的名字,缺少委托方的信息。

在这份类似付款合同的“委托拍摄确认书”上,只有记者单方的签字,没有提及任何公司名称,甚至连所谓的第三方摄影机构的名字也没有写明,只用“摄影基地”几个字来代替。记者为了确认这家摄影基地的名字,特意拨打了确认书上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询问。然而,记者惊讶地发现,工作人员对于店名支支吾吾,最后竟然表示摄影基地没有具体的名字,只是称之为摄影机构。此外,确认书中多次强调了自愿参与的重要性。

记者前往位于莱克大厦2号415的地址进行调查。在大楼的大堂,记者发现楼上各家公司都有名牌,但是和之前一样,415室并没有对应的店铺或公司名称。记者来到415室门外,却没有看到任何铭牌。进入室内后,记者发现这是一个被隔出来的小空间,总面积估计不到30平方米,大量的服装直接挂在走廊墙面的架子上。就在这时,一位刚刚化好妆的年轻女孩走进了拍摄间,记者可以看出,她的化妆效果一般。记者向前台询问,是否在这里拍摄是入职的必要条件,对方肯定地回答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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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“摄影机构”。

就在记者准备支付尾款的时候,前台却告诉他们:“我们这里只负责拍摄,付款的事情你需要联系面试的人。”记者按照要求联系了面试的人,然而他们却发现付款码依然是同一个,即尾款也需要支付给“伯乐韦”公司。

尽管面试官之前明确表示每天都能接到拍摄工作,但记者在付尾款之前仍与面试官沟通,希望能签署一份工作合同,以确保在一定周期内至少能接到一定数量的工作。这个要求是合理的,然而面试官却回避了这个问题,甚至表示宁愿降低拍摄费用,公司垫付一部分费用,也不愿意签署保证接单量的合同。

律师:合同存在可能的欺诈行为,因此无效。

招聘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情况:首先,公司和摄影机构的场地没有任何单位名称标识,这让人感到困惑;其次,入职要求先付数千的费用,而收款公司与我们所应聘的公司毫无关系,甚至位于郊区的另一家公司;此外,无论是艺人资料表还是委托拍摄确认书,都只有求职者单方面提供的信息;最后,对于未来能否赚到钱也没有任何保证。这种情况让人不禁怀疑,这是否又是一种骗局呢?

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在了解了记者暗访的经历后指出,对于一家新成立仅10天的公司来说,是否有能力每天接到承诺的订单数量是值得怀疑的。如果面试官对每天接到订单的承诺无法兑现,那么涉嫌虚假宣传广告行为。

丁金坤指出,对于只有记者单方面签字的委托拍摄确认书,由于委托书的主体不明确,因此应该被视为无效。此外,面试的公司和收费的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。对于“伯乐韦”来说,如果要在异地经营,必须进行备案,否则将违法。即使获得了异地经营的许可,也不能与其他公司在同一注册地址经营。

针对市民留言反映的情况,丁金坤指出商家以模特拍摄为名义收取费用,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摄影服务,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民事上的欺诈。丁金坤建议被骗者报警,以便进一步调查是否构成治安处罚法上的诈骗行为,以及是否涉及刑法的诈骗罪。为了确凿证据,尤其是找到之前的消费者作为固定证人,需要进一步取证。

栏目主编:毛锦伟

来源:作者:郑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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